1、代市政府起草或者报请市政府审定的地方性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草案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
2、制定有关公共服务、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
3、编制南宁市人防建设发展规划
4、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
5、编制重大应急预案
6、制定人防重要改革发展措施
7、处置固定资产
8、其他需要由人防办领导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