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障碍浏览
28365-365体育投注欢迎您!
您的位置:首页 > 政策法规 > 政策解读

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》为“绿色税法”实施提供保障

发布时间:2018-01-02 16:26   来源:中国政府网   作者:
 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》(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)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“落实税收法定原则”改革任务后制定的第一部税法,是我国首部专门体现“绿色税制”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,更是新时代落实新发展理念的新举措。无疑,以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和法定化为先导,我国的环境税体系将逐步充实,整体税制与税法的“绿色化”,以及税负的结构性调整也将不断深入,从而更好地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,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、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。

  环境保护税法在设定税额标准时,既体现了税收法定原则,又赋予地方一定的自主性和选择空间。例如,对大气和水污染物设定了税额上限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可参考排污费标准,在规定幅度内确定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。从税率确定的情况来看,各地统筹考虑了各自的环境承载能力、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,有利于发挥税法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。

  环境保护税法不仅涉及面广、专业性强、社会关注度高,而且作为一个新开征的税种,对征纳双方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为确保该法平稳顺利实施,近日,国务院公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》,在遵循环境保护税法原则、精神的基础上,细化了有关规定,明确了“其他固体废物”具体范围的确定机制、规模化养殖如何缴税,以及税收管辖争议的解决途径等征管相关问题,增强了税法操作性,为环境保护税法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具体的制度保障。(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 刘剑文)

分享到: